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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天津的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城六區、環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和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條件,且尚未承租住房的家庭。本人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租賃補貼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金...想詳細了解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跟我壹起看看吧。

天津的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1.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城六區、環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和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條件,且尚未承租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住房租賃登記未到期的,不得申請。

2.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環城六區、四區非農業戶籍家庭(含18周歲以上單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含),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含)。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3.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務工無房人員。

其中還規定了實物廉租房、廉租房租賃補貼、經濟租賃房租賃補貼“三種補貼”的申請條件。

天津的公租房退出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在公租房退出機制方面,《辦法》明確了三種情形:壹是承租人出借、轉租或者擅自變更、改變用途、損毀或者擅自裝修且拒絕恢復原狀,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閑置公租房的,應當退回公租房。二是承租人拖欠租金滿六個月,未按規定申請續租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三是承租人不符合續租條件,取得其他住房且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並租賃或包銷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當在給予的搬遷期限內騰退。承租人搬遷期滿不騰退,也沒有其他住房的,可以繼續按市場價租賃;有其他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經營單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

據了解,為督促公租房承租人購買限價商品房後依法退出公租房,本市房管部門今年上半年修訂了《天津市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增加了公租房退出協議,嚴格遏制購買限價商品房後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