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壹間單間的出租房不能超過兩個人,出租屋人均的占地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不得將房屋進行分割式出租,更不能按照床位進行出租,地下的儲藏室,也不能作為出租房使用;2、居住的人數應寫進房屋的租賃合同當中,加強出租房的登記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第八條 禁止下列影響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的行為:
(壹)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違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三)超過設計使用荷載使用房屋建築;
(四)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閉房屋建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六)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障礙物;
(七)損壞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防雷裝置、電梯等設施設備;
(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