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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的職場環境真的那麽惡劣嗎?

剛需客抱怨房價漲得太猛,開發商吐槽政府供地太少。長期以來,樓市調控從來只調需求側,真正的供給側調控卻是千呼萬喚不出來。

近日,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放出大招,對商品住房的消化周期進行了清晰界定: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36至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2至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這可能是迄今為止對調節土地供應最具操作性的規定,核心是兩點:供給側改革和預期管理,各地要明確屬於哪壹類,給自己找好定位。但是問題也來了:過去鬧“地荒”最兇的壹二線城市,這回要怎麽增加供地?或者說,這些壹二線城市是不是真的“缺地”?

“地荒”何來?

現行的經濟金融環境下,土地供應“放量”,或許是平抑房價的唯壹手段。細數近年來房價穩定的城市,無不是供地量大的城市,比如重慶和成都。

而供地量少的壹二線城市,土地供應緊張的原因不外乎這麽幾個:

客觀上來將,可供的土地確實還是有限的。控制城市邊界的國策限制了城市建設攤大餅的老路,不能為了解決供地的問題,其他方面就不管了,比如永久性基本農田的保護、建設用地指標限制,城市空間規劃的制約等等。所以在核心區整理出壹塊地確實不容易,壹二線城市的住宅用地供應幾乎是逐年下降的。

其次,壹二線城市大規模供地的制約因素也確實更多壹些,想供地,不壹定能供得出來。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凈地”出讓,壹些地塊達不到供地條件,征地拆遷成本又太高。政府拆不動,委托開發商,又沒有利潤。所以,如果每年的供地計劃都沒有完成,說明可能土地征收工作有難度。

主觀上,地方政府也並不願意放棄饑餓營銷帶來的土地單產更大價值。在現有的土地財政背景下,地方政府有動力少賣地賣高價,而不會有動力多賣地賣低價,結果是土地供應始終偏緊,價格偏高。

比如北京,2011年-2016年,北京計劃供地總量從6500公頃逐年遞減至4100公頃,完成率分別為88.2%、72.1%、81.5%、61.3%、50%、50.5%,下滑趨勢明顯。上海的情況是,歷年的土地供應計劃基本上完成率應該在90%以上,但是本身的供應計劃就比較少。

真假缺地

但是,對壹二線城市來說,增加住宅供應量是不是真的沒有空間了?恐怕沒有這麽簡單。有業內人士就曾直接說過,“除了深圳,大概沒有哪個城市真正缺地。”

深圳的特殊性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深圳是全國唯壹全部土地歸國家所有、不存在集體土地的市。其次,其城市開發程度基本飽和,基本上沒有存量的、可供新開發的建設用地。

而對於更多的壹二線城市來說,更普遍的問題在於,如何將土地供應與住宅供應之間的關系理順。各地每年拿出的土地供應計劃中,這些土地都用到了什麽地方?有多少是用來滿足普通百姓的住房需求的?這是壹個被忽視了多年的大問題。

實際上,國土資源部每年公布的新增土地供應量數字都不小,表面看起來,各地土地供應計劃都在增加。但是從全國看,住宅用地的比例僅為20%~30%。也就是說,每年新增的土地中,工業用地、商業服務用地等非住宅用地占據了大頭。但對比美、日、德、英等國,住宅用地在新增用地中的比例約為50%~70%。跟東京、大阪、紐約、香港等城市比,北京、上海的住宅密度和高度差得很遠。

人人都說壹線城市住宅供不應求,土地稀缺。但實際造成這種印象的原因在於,住宅的分配出現了嚴重的錯位,這些城市可能並不缺地,缺的是土地的合理切分。

理論上,需求巨大的城市,住宅用地的比例就應該調高,但現實中看不到這樣根據實際需求進行的調整。當然,這也可以理解,地方政府要有GDP和稅收,增加住宅用地比例,必然影響工業、商業服務用地,拖累GDP增長並在地區間競爭中落伍。因此,大部分土地用於工業和商業開發,從而形成了住宅相對龐大的人口供應短缺的現象。這樣壹來,市場預期怎麽會不看漲?

上哪找地?

那麽,熱點城市應該去哪兒找地?增加住宅供應量,至少有3種途徑:提高容積率、集體用地入市、存量盤活。

在土地供應彈性比較小、需求彈性比較大的情況下,要控制房價,最簡單的辦法是擴大容積率。比如將住宅的容積率調高壹倍,至少就能增加壹倍的供應量。

從容積率這個指標來看,在世界範圍內,我國城市普遍偏低。按照中國國際金融公司2010年的報告,我國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容積率為1.36,其中壹線城市為1.76,二線城市為1.53。而同期香港為4.5,新加坡為3.82,首爾為2.5,東京為2.2。

而在集體用地上,北京已經先行壹步。在北京今年公布的5年供地計劃中,集體建設用地數量達1000公頃,占總計劃供地量的六分之壹。

此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最多也是用於工業、倉儲、商服等。雖然從2012年起北京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公租房,但多年來並未大規模鋪開。現如今提出開展集體建設用地納入供地計劃,算是政策上開了個口子,也體現了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同地同權同價”的原則。

相對比較困難的,是盤活現有存量建設用地。壹般來說,產業周期在20年左右,但用地周期至少40年。目前大城市現代服務業開始占主體,傳統和低效的工商業用地按理可以通過改功能,轉向住宅用地。很明顯,各城市的存量盤活計劃都無法順利落地。

首先是政府拆不動,土地權利復雜,變更土地用途要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聽證、論證和審批,更別提政府和市場關系的定位不清。第二是賠不起,用途變更後,工商業用地空間難保障、短期稅收受沖擊,忌憚於審批平衡和政績考量,結果就是盤活停滯。三是用途變更後,政府要大規模配建公***設施,教育醫療要獨立供地,造成政府支出壓力。

壹句話,辦法是有,但困難也不少。如果能在上述三方面進行改變,住宅的供應量能增長數倍,但現在還缺了政府騰挪用地空間的機制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