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廉租房申請條件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簡稱申請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
(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
(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