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把房子租給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民法領域,適用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房東有自由把房屋租賃出去,承租人也有自由選擇房屋進行租賃。但合同有效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即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利益等條件。因此把房子租給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判斷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此時未成年人租賃房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具有法律效力。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租賃合同有效,出租人無需承擔過錯訂立出租合同的法律責任。同時,需要未成年人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房東有欺詐、脅迫等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