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壹)具有本市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優先向無房戶、危房戶和城市房屋拆遷中的被拆遷人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