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打開“隨申辦app”,在首頁頂部搜索框中搜索“居住證”;
二、在跳轉頁面,選擇“居住證辦理壹件事”;
三、選擇辦理服務欄中的“居住登記/居住證新辦”;
四、選擇辦理方式,“本人辦理”或“監護人待辦”後點擊下壹步;
五、點擊頁面中“辦理居住登記”;
六、查看辦理須知後,點擊下方“我已知曉,立即辦理”;
七、按流程指引填報居住登記信息。
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1.持住房產權證明的房東,可登錄微信和支付寶“隨申辦”小程序、本市“壹網通辦”主頁;
2.在“不見面辦理”專欄裏選擇“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事項,在線發起網簽備案流程;
3.在其余租賃辦事人收到短信提示後,即可登錄手機端或電腦端,核對信息、簽名確認後完成申請;
4.核驗通過的,租賃當事人第二天即可取得加蓋有電子印章的《上海市住房租賃合同備案通知書》的電子證照;
5.全程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進入“隨申辦”微信小程序
2.在"隨申辦"頁面搜索“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進入申請頁面,在查看辦理須知之後,由主申請人進行申請,輸入產權證上條形碼下的登記編號,系統將對主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房屋信息進行校驗。
3.核驗通過後進入到信息填報頁面,由主申請人填寫其余出租人(如有)、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如有)等人員信息以及租賃信息,填寫完成後由系統自動生成申請書,由主申請人進行確認。
4.確認無誤後,由主申請人進行電子簽名,簽名成功後可查看簽名進度列表,同時,系統將自動發送短信通知其他***同申請人。
5.其他***同申請人收到短信通知後,可從以下任壹服務渠道隨申辦"微信小程序、“隨申辦“支付寶小程序或"壹網通辦"PC總門戶(zwdt.sh.gov.cn),在完成本人實名登錄後至"我的"頻道或"市民主頁"中"我的辦件"查看網簽備案辦件信息,並進行信息核對及在線簽名確認,完成多人在線辦理。
6.提交成功後可在次日登錄查看辦理結果,同時可在"我的證照"中查看上海市住房租賃合同備案通知書,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租賃備案證明”。
居住登記網上辦理流程:
1.選擇“居住登記”事項
申請人實名登錄"隨申辦"APP,進入“不見面辦理”專欄或在搜索欄內進行搜索,選擇“居住登記”服務事項進行辦理。
2.進行本人實人認證
申請人本人通過人臉識別進行實人認證,認證通過後可繼續後續辦理。
3.選擇辦理方式和住所種類
申請人選擇辦理方式(本人辦理或為他人辦理),同時選擇住所種類(居住在本人自購住房、居住在本人租賃住房、居住在近親屬自購住房、居住在近親屬租賃住房、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等)。
4.填寫居住登記信息
申請人填寫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址、居住事由等居住登記相關信息。其中,居住地址可通過輸入路名進行模糊搜索,進—步輸入詳細地址可精確定位到具體門弄號牌和戶、室。
5.提交申請材料
(1)申請人上傳本人照片、照片將作為後續辦理居住證的證件照片,因此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照片中應為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且人像清晰、神態自然、著裝得體,頭部應占照片尺寸三分之二左右。
②照片背景應為白色,無邊框,且照片不得為生活照、翻拍照。
③照片上傳後,系統將對照片進行智能預檢,如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統將提示申請人進行調整。
(2)申請人上傳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如不動產權證、房產證、上海市住房租賃合同備案通知書)等材料。其中,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可選擇通過調用電子證照方式提交,無需重復上傳電子材料。
6.提交成功
申請人提交成功後,可在“我的辦件”查詢辦理進度。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第六條 《居住證》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壹)作為《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
(二)記錄持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
(三)辦理和查詢個人積分,辦理衛生計生、社會保險、教育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
第八條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
第三條 辦理居住登記)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來滬人員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采集申請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統中予以登記,並提供《居住登記憑證》。
居住登記有效期壹年,逾期須重新辦理。
第六條(受理居住證申請)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來滬人員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信息系統中予以登記,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