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dt/bszn/fc/zfzdgg/tdsyqshsh_1/bszn/
壹、辦事項目名稱:單位自管房出售
二、項目類型:備案項目
三、辦理內容:在收件、審核、備案、核準後,對單位擬出售的自管房項目出具《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
四、法律依據:
1、廈府(1992)綜80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頒發《廈門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2、廈府(2004)1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2004年公有住房出售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3、廈房改(2003)3號《關於做好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五、辦理方式:窗口辦理
六、受理條件:
1、應擁有房屋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2、購房對象須有本戶常住戶口
七、申請材料(樣式附後)
1、土地房屋權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收取復印件)
2、上報數據盤
3、經領導審核,加蓋公章的《公有住房出售申報表》
八、申請表格:網上下載(附空表格及工整填寫的範例各壹份)
九、申請受理機關: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十、審批決定機關: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十壹、受理程序
申請單位遞交申請資料——窗口受理——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提出審查意見。
十二、辦理時限:12個工作日(受理的第二個工作日起)
十三、頒發證件及有效期限:《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有效期為當年或在政策調整期內(證件樣式附後)
十四、法律效力
通過核定後,方可辦理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手續
十五、繳費項目和標準:無
十六、年審或年檢要求:無
十七、辦理過程中的救濟權利
陳述權、申訴權、申請行政復議權利及行政訴訟權利。
十八、受理地點、時間、監督機構及公示網站
(壹)辦理機構的地址、聯系電話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房改工作處,聯系電話:5108332
(二)辦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
(三)公示公開網站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www.xmtfj.gov.cn
十九、註意事項
房屋出售款項須存入單位房改售房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