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女士是壹個善良的人。她覺得楊和她是壹個小區的,以後不會擡頭看她。所以,這件事鬧翻了,大家都很尷尬!這之間,她同意了楊要求賠償她5000元,也同意了楊說的給她1600元房租!曹女士以為這件事就這樣解決了。沒想到楊玩著玩著就消失了。她家還被租客占著,楊根本沒解決問題!曹女士大怒。她以為自己屈服了,對方卻壹次次忽悠她。她不忍報警!
合同欺詐
曹女士的鄰居楊某某可能涉及合同詐騙。房子不是他的,但是他和租客簽了合同,上面明確寫著房主是他。這樣,楊某某可能以合同詐騙罪承擔刑事責任!從其收取租客8000元租金的事實來看,楊極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於此事性質惡劣,楊沒有賠罪,應當從重處罰!
強行入侵他人住宅
雖然曹女士把密碼告訴了楊,但楊進入曹女士家應該告訴曹女士!楊沒有告訴曹女士,私自租住了曹女士的房子。其間,楊參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情節加重!
我不知道長沙女人的房子是租的。妳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