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使用權不能轉讓:公***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是不能夠轉讓的,只能夠是由申請人用來居住。如果是申請人因為孩子上學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公***租賃住房,經公租房管理部門批準後才可以調換。
法律客觀:《公***租賃房屋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退回公***租賃住房: (壹)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租賃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