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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公租房應騰退的情況有哪些

承租人如果在承租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壹,應在租賃合同期滿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賃期內違反合同未整改。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包括:將房屋轉借、轉租他人或擅自與他人調換承租公***租賃住房;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和配套設施,拒絕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在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房屋;欠繳租金累計滿6個月,經催告仍未繳納等。

2、符合續租條件但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

3、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屬於這種情況,並且確需繼續租賃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經營單位可按照規定為其安排搬遷期,搬遷期限1年,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屆時租金標準確定,搬遷期滿應當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遷期只有1次。

公租房可以買嗎1、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關於優先購買權這個問題,因為每個地方的規定都是有差異的,所以具體的可以咨詢公租房管理部門。其實,公租房的來源也是符合國家法律的,更是辦下了不動產權證,只不過不動產權證上寫的不是購房者的名字,而是政府或其他社會主體機構或個人的名字。

2、公租房租滿5年可以申請購買

在前5年,購房者買來的公租房只能算是“租”的,並不算是真正的買賣交易。壹般來說,公租房是由政府建設和籌集的,只有在滿足租住滿5年的條件之後,購房者才能經市政府批準準予出售時可以申請購買。

不過,在購房者承租公租房的時候,也是可以辦理房地產登記的,但要謹記的壹點就是,公租房在購房者辦理房地產登記那天計算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五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政府應當優先回購,政府放棄回購的,屆時執行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關規定。

3、需要符合對保障性住房的規定

壹般情況下,在買賣公租房的過程中,買賣雙方還需要符合國家有關保障性住房的規定。不過,在實際生活中,也有很多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的規定都是不同的,總而言之,還是得按照買房所在地的規定來走。

4、需要符合財政部門規定

既然公租房是屬於國家的福利房,那麽在買賣的過程中,也是需要符合國家財政部門的規定。在通常情況下,都會有最低出租期限規定的,也就是說,在規定的最低的出租期限屆滿後,就可以繼續出租了,同時也可以按照核定的價格進行出售。

壹般來說,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國家或者是相關的機構有將公租房出售的意向,那麽也應該在出租期限屆滿前的1年告知相關的承租人,承租人也是享有優先的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