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拆遷居民建設的配套商品房或購買的中低價商品房。比如黃浦江兩岸世博會的拆遷。根據相關規定,被拆遷人取得該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歸個人,但取得所有權後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另壹種是因房地產開發等因素搬遷的低價商品房(相對於市場價),由搬遷公司通過其他方式代為安置或購買。
看妳屬於哪種。按理說小產權房都沒有房產證,但也有證,按理說不應該承認。根據土地的性質,妳可以問主管公司或者政府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沒有房產證,但是可以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