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我家門前即將建壹棟房子。如果修好了,會擋住我們家所有的光線。沒有光,我有權利幹涉嗎?

我家門前即將建壹棟房子。如果修好了,會擋住我們家所有的光線。沒有光,我有權利幹涉嗎?

有權幹涉,物權法頒布於2008年6月65438+10月1。相鄰權是指不動產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享有的權利。具體而言,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壹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權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壹定的限制。

根據中國的物權法

第八十九條

建築物的建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根據中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擴展數據:

照明權糾紛案件:

2001年9月26日,新疆某貿易公司與新疆某投資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投資公司租賃2號商業樓北墻屋檐下的空地,由貿易公司負責規劃、施工、消防、通訊、電纜搬遷手續及各項費用,建造壹套商業用房;商品房建成後,由貿易公司經營,定期向投資公司支付費用。”

合同簽訂後,投資公司將場地交給貿易公司使用,貿易公司利用大樓壹樓北後墻,沿二樓陽臺外側進行縱橫遮擋,每隔壹段距離分成八個小商鋪,出租收益。

2009年4月1日,烏魯木齊市民王應龍通過法院拍賣取得上述2號商業樓壹層的所有權,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王應龍發現,商廈壹樓有三扇窗戶被磚頭堵住,無法通風,也沒有自然光。他多次找到壹家貿易公司要求拆除8家小店,均遭到拒絕。

今年5月16日,王應龍訴至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該貿易公司拆除8家小店。

壹審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所有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和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法律要求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合法權益時,應當考慮和尊重對方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權利,應當給予對方壹定的便利或者接受壹定的限制。

今年8月,壹審法院判決貿易公司停止侵權,拆除2號商廈壹樓北後墻上搭建的8間商鋪,恢復王應龍名下商廈的通風采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參考資料:

人民網-倡導光明權利不能“無視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