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提取不出來的原因有:
1、不滿足提取條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批,審批通過後才可以提取。
2、材料不全,提取租房公積金是需要相關材料的,主褲罩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身份證等材料,不同目的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也不同,若準備不全,或材料不真實的話,就會提取不通過。
公積金提取不出來最常見的原因就是以上兩個,第壹個不滿足胡備鬧提取條件的話暫時性無法解決,只有等滿足提取條件才行,若是因為材料不全,可以問壹下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然後及時滾答的補充材料就行。
綜上所述,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積金中出現失敗的情況,管理部將根據原因分析修改信息,公積金中心的結算中心會鬧渣告進行二次劃款。對於轉入個人銀行賬戶失敗了,可能是由管理部人員操作失誤或者用戶個人原因導致失敗。對於通過單位賬戶轉付失敗的,壹般是指用戶已辦理了通過單位銀行賬戶轉付給個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可是單位的銀行賬戶並沒有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打來的賬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