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思維研究階段(2065438年8月+09-2020年5月)。廣泛征求和聽取各縣區、市直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充分吸收各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的行業發展思路,研究提出我市“十四五”規劃的基本思路,組織專家研究論證、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研究審定。
3.準備階段(2020年6月-5438年6月+2020年2月)。成立起草綱要專班,根據市委關於“十四五”規劃的建議起草綱要,形成綱要(草案)。同時,認真聽取各縣、區、市直部門、人大代表、CPPCC委員等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與省大綱的銜接,經市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評審後,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研究批準,提交市人大審議討論。
4.審批發證階段(2021 1—2021 3月)。《綱要》經市人大常委會進壹步修改完善後,由市政府發布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或者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