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退租流程
基本流程:申請退房→驗房→結清水電氣訊費用→物管處確認→退房(詳細流程各小區略有差異,具體以小區公示的退租流程為準)。
退租須知(本文參考民心佳園退房須知,其它部分區域可能要求不壹樣):
1.搬家或搬東西出小區開出門條需提供主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不是主申請人的需提供主申請人及委托辦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到房管中心領取3張退房申請表。
3.將室內清潔做幹凈設施設備有損壞的恢復好;
4.防盜門鑰匙必須要是原裝的6把(裝修鑰匙除外),如果鑰匙不齊請更換有6把主鑰匙的鎖芯;
5.信箱鑰匙2把,如果鑰匙不齊請更換鎖芯;
6.到水,電,氣,有線營業廳完善報停銷戶手續:
7.再到相關物管辦公室辦理驗房手續
8.將水卡,電卡,門禁卡,鑰匙(防盜門,信箱)交到驗房物管處.
9.將3張解約通知單和水電氣有線單據交到物管前臺蓋章。
10.周末及節假日不辦理驗房退房手續。
退房原因(請按需填寫):
1、核查購有住房;
2、擬退出另購住房;
3、戶型、樓層、面積不合期待;
4、工作地點發生變化;
5、違規違約清退;
6、家庭人口增減(含結婚、離異、生子、死亡);
7、合同到期不再租賃;
8、換租;
9、交通及配套原因;
10、其他。
公租房騰退規定
根據《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騰退公***租賃住房:
(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公***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