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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安全消防安全責任書5

隨著社會的壹步步發展,我們都與責任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責任書可以激勵我們盡最大努力滿足崗位需求。想必很多人都在擔心責任書怎麽制定。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治安消防責任書,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公安消防安全責任書1簽約部門:

甲方:

乙方:

根據《消防法》、《太原市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公安部令第61號和《太原市治安防範責任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方針,進壹步加強國貿大酒店的治安和消防管理,

壹、治安消防責任: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乙方治安消防工作的第壹責任人..

二、治安消防責任職責:

1.乙方治安消防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認真落實以“四防”為中心的安全防範工作,落實治安消防工作。

2、應依據治安、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嚴格職責;層層落實安全責任,與個人簽訂責任書,做到措施落實,責任到人。

3.監督和指導安全措施的實施,在單位內部進行安全自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記錄檢查和整改情況,並將自檢情況上報國貿安全部。

4.負責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防火、防盜、防損、防自然災害和事故的“四防”教育,進壹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確保單位安全。

5.嚴格執行公安部61號令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6.乙方應確保該房屋內不使用或儲存輕烴、甲醇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乙方辦公場所內禁止吸煙。必要時,必須設置專門的吸煙區,並配備相應的用具和防火措施。

8.乙方處所使用的垃圾桶(亦稱廢紙簍)必須由金屬制品制成,並在每天上班前清洗幹凈。

9.乙方必須到國貿安全部封存壹套門鎖鑰匙以備急用;有門禁的單位必須向國貿安保部提供門禁卡,以保證安保人員能夠正常巡視大樓,緊急情況下進行檢查和救援。

10.乙方保證不會為員工提供宿舍。如需加班,必須提前向保衛部申請加班,否則將被清場。

11.按時參加公安等有關部門組織的各種活動,主動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如實反映本場所的治安情況,落實公安部門部署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12.該場所治安、消防負責人如有變動,應書面通知國際貿易安全部門。

1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並在收到整改通知後,在三天內向甲方反饋整改意見,並認真落實整改。

14.如發生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甲方將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將其列為重點整改單位,並酌情處罰。

15.因公安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行為造成重大事故(案)的,主管公安消防部門將依法追究公安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並給予必要的經濟制裁。

16.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賣淫、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積極制止吸食、販賣等違法犯罪活動。

3.乙方需改建、擴建或裝修時,須提前持施工申請、方案及詳細裝修施工圖向市消防支隊重點科申報。經市消防支隊審核同意後,乙方到國貿中心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施工手續,不得擅自施工。

乙方聘請的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建築材料應是國家批準生產經營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範的要求。使用明火和各種焊接作業時,必須向國際貿易安全部提出動火申請,經批準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應註意安全,保護好現有消防設施,規範操作,消除安全隱患。

施工單位應自覺遵守國貿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國貿中心物業部、工程部和安保部對施工安全和質量的監督管理。按圖紙施工,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確需變更圖紙,應與物業部門聯系,報經審批後方可變更修改。裝修完成後,應當經市消防支隊重點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用於營業。

乙方辦公室使用的電器和電源插座必須有漏電、短路和過載保護;工作前應關閉所有電氣設備,以確保安全。因工作需要連接臨時電線,使用500W以上的電器設備,必須提前向物業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可根據規定的電源和用電量連接臨時電線和電氣設備。嚴禁擅自接臨時電線和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防止超載引發火災。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並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者及責任人進行處罰。

乙方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普法教育。從業人員名單應進行登記並報國際貿易安全部備案。

乙方應定期檢查其所屬區域的安全。工作場所的安全通道、走廊、樓梯、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並愛護消防設施。禁止在消防設備前、消防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確保安全出口不關閉、不上鎖,確保壹方安全。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安全工作,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及時報告和處理各種安全隱患。

四。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全面監督、檢查和指導住宅內各單位的治安和消防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及相關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給予指導、糾正或發出整改通知書,確保各單位治安、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

3 .加強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指導督促各單位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4.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防範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違法犯罪案件,做好大廈內各場所的治安工作。

單位負責人調整後,新領導應續簽本責任書,繼續履行本責任制。

本責任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二為落實房屋租賃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租賃房屋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遵循“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故”的原則,租賃房屋的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和承租人

第壹條:乙方作為租賃房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第壹責任人,應自覺遵守治安和消防法規,增強防範意識,重視防火、防盜等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條:乙方如中途更換責任人,需簽訂治安消防責任書。如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換責任人或重新簽訂治安消防責任書,由原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

第四條: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進出口等公共區域和非租賃空間堆放物品或搭建建築物,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五條:乙方值機人員不得存放、攜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槍支等物品。如發現,甲方有權收繳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乙方不得讓未成年人單獨居住在租賃房屋內,也不得在租賃房屋內留宿他人。

第七條:乙方應全權負責租賃房屋的取暖和用電安全。註意取暖和燒煤的安全,防止火災和煤氣中毒;註意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各種電氣火災。不私自拉接電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家用電爐;人員離開出租屋時應關閉電氣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如發現供電系統過熱、發臭、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八條:乙方應文明禮貌,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喧嘩、打架。如與其他租戶發生糾紛,應及時妥善處理或向甲方報告尋求協助。

第九條:乙方應加強防盜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發生治安案件,乙方應保護現場,通知甲方並報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租賃房屋的現狀。如確需變更,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並接受甲方的消防檢查,防止火災等隱患的發生。

第十壹條:因乙方未全面履行公安消防責任(包括過失、故意等)造成火災、治安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由此事件引起的壹切法律責任。造成甲方商業、名譽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經濟損失,支付相當於租金壹倍以下的違約金,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甲方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責任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商不成的,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四條: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十五條:本責任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名):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簽名):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日期: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3為落實房屋租賃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租賃房屋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遵循“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故”的原則,租賃房屋的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和承租人

第壹條:乙方作為租賃房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第壹責任人,應自覺遵守治安和消防法規,增強防範意識,重視防火、防盜等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條:乙方如中途更換責任人,需簽訂治安消防責任書。如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換責任人或重新簽訂治安消防責任書,由原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有權對租賃房屋的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

第四條: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進出口等公共區域和非租賃空間堆放物品或搭建建築物,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五條:乙方值機人員不得存放、攜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槍支等物品。如發現,甲方有權收繳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乙方應全權負責租賃房屋的取暖和用電安全。註意取暖和燒煤的安全,防止火災和煤氣中毒;註意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各種電氣火災。不私自拉接電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家用電爐;人員離開出租屋時應關閉電氣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如發現供電系統過熱、發臭、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乙方應加強防盜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發生治安案件,乙方應保護現場,並報告公安部門處理。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租賃房屋的現狀。如確需變更,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並接受甲方的消防檢查,防止火災等隱患的發生。

第九條:因乙方未全面履行公安消防責任(包括過失、故意等)造成火災、治安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由此事件引起的壹切法律責任。造成甲方商業、名譽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經濟損失,支付相當於租金壹倍以下的違約金,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本責任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商不成的,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壹條: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第十二條:本責任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4甲方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園區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進壹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控制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特簽訂本責任書,以資遵守。

1.乙方應建立消防安全領導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有計劃、有措施、有監督、有檢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及相關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壹責任人。乙方應對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並指定壹名高度負責、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監督,將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3.乙方企業內禁止生產、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對於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者和經辦人,壹切責任和後果自行承擔。

4.嚴禁亂拉、亂接、亂改電源線。企業因科研、辦公、業務等確需變更線路的,應報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批準後實施。

5.因科研、辦公、業務需要進行裝修的,須報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並接受甲方物業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涉及消防設施變更的,必須報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後方可實施。如擅自裝修,甲方有權限期拆除。裝修材料應當按照國家消防法的有關規定采用。

六、嚴禁在消火栓和配電箱周圍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妨礙消防。

七、乙方企業應根據所生產產品的性質和場地的大小配備足夠的不同類型的滅火器,以防突發事件。

八、乙方企業安裝防盜門的,必須采取相應的應急管理措施,包括疏散和保障,配合順利救援。

9.年底,乙方應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獎罰分明,找出差距,補充措施,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上壹層樓,並將資料報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備案。

X.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5為了加強和規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預防治安案件和火災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治安管理條例》和《建築公司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規定》,結合太鋼項目現場實際情況,為確保施工期間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使用”的管理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責任書。甲乙雙方應遵守並履行本責任的所有內容。

甲方:中冶天工太鋼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所有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第壹條:本制度適用於進入TISCO現場及場外鋼結構制造廠。所有從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裝、調試、運輸等項目的單位和人員。

第二條:責任劃分:責任區為本工程涉及的施工現場和區域。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治安防範規章制度..

2.負責監督乙方建立項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兼)職保衛人員、制度並組織實施現場治安消防規章制度,對項目治安案件責任人進行再教育。

3.負責組織施工現場治安防範的拉網式檢查,及時指出並督促乙方整改治安隱患。對不符合甲方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整改。

4.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重點部位管理和貴重物品防範管理。監督檢查乙方夜間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護理制度和安全防範工作。

5.負責施工期間人員、車輛、物品的審核和協調,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執行情況。

6.負責調查施工單位和個人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的事故(案件)和案件。

乙方的責任:

1.負責本單位施工人員的治安培訓和遵紀守法教育,增強防範意識。

2.負責督促下屬人員進場後嚴格執行甲方的治安防範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組織對所負責區域的施工現場進行治安防範檢查,並制定相應的治安措施。定期組織安全和消防檢查,積極整改安全隱患。在公共安全隱患消除之前,應制定和實施更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3.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負責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拆除過程中的治安和治安檢查。

4.施工中的關鍵部位、貴重儀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納入重點管理範圍。單位應指派專人值班看守,需要進入要害部位的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嚴格登記,嚴禁無證或其他人員進入。

5.對工程施工中的關鍵環節、關鍵工序、關鍵節點和關鍵設備要有足夠的監督人員進行監控,防止破壞、傷亡等事故的發生。

6.各種設備、備件、原材料,尤其是貴重物品、物件等。在工程施工中應固定位置進行管理,並必須指定專人24小時值班,防止丟失和被盜。

7.施工機械和工具、儀器儀表應妥善保管,並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被盜。

8.對施工人員和外包隊伍進行審核時,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相關規定,嚴禁聘用“三無人員”。

9.負責重新簽訂所屬分公司和外包隊伍的治安教育和治安責任書,並責成專人管理。

10.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發生後,在保護現場的同時,按照屬地、物屬、人屬的原則,迅速向項目部治安隊報告,不得隱瞞案件,配合各種案件、事故的查處。因治安防範工作中的重大疏漏及其造成的嚴重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11.負責下屬單位、外包隊伍人員、車輛、施工材料的管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履行職責而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甲方的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壹系列考核:

(1)因施工現場未認真履行治安、消防安全防範職責,發生治安、刑事、消防案件的,給予犯罪的施工單位同等經濟處罰,對責任人罰款5000-10000元。

(2)施工單位的機具、材料等物品的現場臨時存放點,夜間必須有專人看守。值班人員睡覺、擅離崗位或擅離崗位的,查處壹次,對值班警衛最高罰款200元,並對業主進行通報批評。多次違反規定者,責令其調換崗位,並對責任單位處以500-1000元罰款。

(3)各單位施工隊伍聘用“三無”人員的,對用人單位罰款1000-3000元。“三無”人員壹律清退。

(4)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持有本單位辦理的(TISCO)通行證(卡),通行證(卡)必須與本人壹致。違反者沒收(TISCO)通行證(卡),對本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並接受項目部安全小組的審查。

(5)施工現場發生打架鬥毆、醉酒的,對主要責任單位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並視情節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屬於外聘隊伍的,對主要責任方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並驅逐出施工區域,構成案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未經項目部批準,在施工現場撿拾廢舊金屬和物品的,對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個人罰款500元,並予以開除。

(7)工程進展過程中,若工程納入重點部位管理,該部位的施工單位應負責並加強管理。對安全部門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改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8)施工現場消防設施的使用必須經安全部門批準,擅自使用者罰款500元。

(9)各單位必須辦理施工現場動火審批手續。擅自進行動火作業的,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3000元罰款。

(10)施工單位必須遵守中冶天工建設有限公司及項目部有關治安、消防的法律法規。監察部門人員發出整改通知書不整改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罰款。因此,將對相關領導進行通報批評,並根據建築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1)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不服從項目部保衛人員和值班人員的指揮和管理,將受到通報批評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對駕駛員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12)因施工占用道路或斷路,無相應標誌的,對單位罰款500——20xx元,對責任人員罰款500元以下。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災事故或重大治安隱患,且拒不整改,甲方安全部門有權提出建議。甲方財務部門從乙方合同款中扣除5000-10000元,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建議停止合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本責任書自雙方項目部第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中冶天工太鋼項目經理部

建設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