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佛山公租房申請條件

佛山公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申請佛山市公***租賃住房:(壹)具有本市戶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條件且已年滿30周歲以上的單身(包括離異、喪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蹤等)人士,可單獨申請。戶籍在村委會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在本市未享受過宅基地政策。(二)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連續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且申請家庭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該類申請納入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體系,在新市民積分制窗口受理申請。(三)達到積分制入戶條件並已申領《入戶卡》,申請當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人員。(四)園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租住產業園區內配建的公***租賃住房。具體申請條件由公***租賃住房項目產權單位按“保障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的原則制定,報所屬區住建部門批準後,報市住建管理局備案。(五)企事業單位可利用自有土地自建公***租賃住房用於安置本單位住房困難職工及家庭入住。具體申請條件由企業按“保障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的原則制定,報所屬區住建部門批準後,報市住建管理局備案。

法律依據:《佛山市保障性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我市住房保障對象主要包括本市戶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按相應類別和渠道申請公***租賃住房。符合多個類別申請條件的,可由申請人自主選擇其中壹個類別條件進行申請:

(壹)具有本市戶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條件且已年滿30周歲以上的單身(包括離異、喪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蹤等)人士,可單獨申請。戶籍在村委會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在本市未享受過宅基地政策。

(二)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連續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且申請家庭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該類申請納入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體系,在新市民積分制窗口受理申請。

(三)達到積分制入戶條件並已申領《入戶卡》,申請當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人員。

(四)園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租住產業園區內配建的公***租賃住房。具體申請條件由公***租賃住房項目產權單位按“保障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的原則制定,報所屬區住建部門批準後,報市住建管理局備案。

(五)企事業單位可利用自有土地自建公***租賃住房用於安置本單位住房困難職工及家庭入住。具體申請條件由企業按“保障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的原則制定,報所屬區住建部門批準後,報市住建管理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