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在本市範圍內的市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已建立市級公積金賬戶,與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工作合同並已開始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房產(或本人及日常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人均住房面積低於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