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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去哪裏可以辦

地點:莘西南路158號 莘莊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對外接待時間:8:30—16:30? 節假日8:30—11:30。

聯系電話:(021)34709928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

第十壹條(登記備案):租賃當事人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提交材料齊全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應當予以受理。

其中,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條件和標準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下簡稱登記備案證明);不符合規定條件和標準的,不予發放登記備案證明,並書面告知其相關理由。

按照前款規定發放登記備案證明的,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予以記載。

擴展資料: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受理條件相關規定:

1.?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有的房屋,需經全體***有人書面同意;

3.?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需經有關部門批準;

4.?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施安全牢固,具備上下水、供電和環境衛生等必要的生活條件,不屬於危險房屋;

5.?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6.?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與非出租的房屋實行分門進出或者采取分隔措施;其中,承租的居住人數超過15人的,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管理人員;

7.?租賃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其中,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不得出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

政府公開:閔行區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