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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麽原因,讓武大郎也能住大房?

《金瓶梅》中的武大郎是個賣炊餅的老實人,理應掙不了幾個錢,但是他卻住得起兩層的樓房,還帶院子,這是怎麽回事呢,可能我們都很納悶。這是因為他是“典”的房,而不是買的。

《金瓶梅》中最開始提到武大郎,他還是租房子住,最初在“清河縣紫石街賃房居住”,“終日挑擔子出去街上賣炊餅度日”。後妻子故去,便只有與女兒來個過活,家裏光景壹日不如壹日,加之“又消折了資本”,原來的屋子是住不起了,“移在大街坊張大戶家臨街房居住”。這張大戶家有個叫做潘金蓮的小婢,與大戶不清不楚,但是礙於主家婆不同意,故而大戶將金蓮嫁給武大郎權作掩飾。後大戶病歿,此處也住不下去了,“武大故此遂尋了紫石街西王皇親房子,賃內外兩間居住,依舊賣炊餅”。

這兩層的小樓房是在潘金蓮的攛掇下去“典”的,第壹回說道潘金蓮終日在簾子底下嗑瓜子,引誘浪蕩子弟,久而久之,原來的住處便住不下去了。既然要換地方住,按潘金蓮的想法何不換個好的,“妳賃人家房住,淺房淺屋”,“不如添幾兩銀子,看相應的,典上他兩間住,卻也氣概些”。武大郎聽老婆這般說,“當下湊了十數兩銀子,典得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第二層是樓,兩個小小院落,甚是幹凈。”

根據史書記載,宋代的房價其實也很高,以開封為例,在其鼎盛時期“重城之中,雙闕之下,尺地寸土,與金同價”,真可謂價比黃金,和今天北京的房價相比,也毫不遜色。就連蘇軾,大大小小還當得個差事,況且北宋官員的薪水並不低,在開封卻還是買不起房子,兒子結婚,都要向朋友借房。寇準為壹代宰相,算是位高權重了吧,然“歷富貴四十年,無田園邸舍,入謹則住僧舍或僦居”。

武大郎所居的清河縣,雖比不得開封,房價也不會太低,那麽為何他就能夠住大房子呢,原因就在於他是“典房”,而並非買房。“典房”的意思,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便是壹方把土地或房屋押給另壹方使用,以換取壹筆錢,在約定的期限內居住,不用付利息,到期返還原款,便可能收回原物。壹般“典房”的“典主”都是急缺錢用,而“典房”者手頭恰有余錢,由此壹拍而合,各得方便。

武大郎僅僅花費十數兩銀子,便典得“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且在衙門前,又繁華,又安全,現在的諸位怕是沒有這樣的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