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乘坐G1866次高鐵,13時31在開封北站下車,出站後由其朋友王某接車。
12月11日14:10左右龍亭區海棠花雨酒店入住6201房間。16時-19時坐三輪車到清明上河園附近日料店吃飯。飯後步行到附近“富貴友”足療店二樓單間洗腳。19時許,沿宋都禦街步行至龍亭區手工燴面館吃飯。飯後回酒店休息,未外出。
12月12日9:30左右退房兩人自駕車到尉氏。
12月12日12:10到達尉氏縣金沙灣酒店入住,13時許在美團外買點餐,由酒店服務員於13:30送至其房間,之後未出酒店房間。
12月13日9時魏某某自駕車到朱曲鎮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後自駕車到尉氏縣技校路婚姻登記處。鄧某9:30步行到建興廣場二樓衛生間,出建興廣場後掃小黃車去技校路婚姻登記處,於10:30到達婚姻登記處。
魏某某11:30許到達婚姻登記處,兩人辦完登記後到技校路北段路西碗底香米皮老店就餐,12:30分付款。飯後自駕車到通許縣豎崗鎮蔬菜地聯系業務,後上高速從尉氏返回開封入住麗尊香舍酒店。18時左右到彭記糕點店買蛋糕返回酒店後未外出。
12月14日8時退房後於8:10乘坐出租車至開封北站,在1樓候車廳候車,9:17乘坐G1812次列車至上海虹橋站下車。
在此提醒廣大居民,如有人在上述時間段與其有密切接觸的,請立即主動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暫時居家不要外出流動。如有隱瞞不報,壹旦造成後果,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請廣大居民積極配合,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時刻增強個人防護意識,規範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開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