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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到期前,出租人是否有權收回房屋?

法律分析:對於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賃,出租人是否有權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如何規定。合同沒有規定的,出租人必須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必須繼續履行合同。但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擅自轉租、出借、轉讓租賃房屋的;租賃房屋被毀壞、改變結構或者擅自改變用途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1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