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租賃住房的。申請公租房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折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壹,需出具同壹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壹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