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的若幹意見》
5指:五份證明文件
凡年滿6-15周歲,有學習能力,父母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並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子女,均可申請在深圳接受義務教育:
壹是適齡兒童的出生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口簿,居住證或暫住證;
二、適齡兒童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或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三、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本市工商部門出具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五、適齡兒童原戶籍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聯系信,或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
擴展數據:
深圳初級壹學位申請流程:
首先,準備申請材料
3月15日,我市啟動義務教育招生宣傳工作。適齡兒童家長應閱讀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招生宣傳資料和報紙刊登的招生簡章,並通過網絡查詢。
也可以咨詢居住地附近的學校,了解招生政策,查看孩子是否符合升學條件。如果符合條件,需要了解妳的居住地屬於哪個學校的招生區域,申請學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二、網上預報名
3月28日至4月13日,適齡兒童家長登錄相應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填寫第壹學位申請表。小學已計劃開放學校機房,安排專人指導、協助家長網上申請學位。
第三,申請學位
4月5438+05-4月20日,家長到指定學校申請學位,提交在讀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學校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學位申請的回執。如發現就讀證明不完整、不真實,學校將不受理學位申請。
第四,等待學位安排
在接受學校和相關部門進壹步核實申請人在讀證明後,我們將根據積分情況為符合條件的學生安排學位。被錄取的學位申請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能力的,安排到被錄取的學校就讀;如果學校受理的學位申請數量超過了學校的招生能力,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將部分適齡兒童轉學到其他學校。
動詞 (verb的縮寫)收到錄取通知書
6月16日至6月22日(以各區實際安排時間為準),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及新生名單。請適齡兒童家長按時到校核對新生名單,憑學位申請受理回執領取錄取通知書。
第六,按時註冊
6月16-6月22日(以各區實際安排時間為準),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
參考資料:
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深圳市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的若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