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活在城市的剛需購房者應該繼續租房還是果斷買房?這裏,業內人士說兩點。
第壹,房子本身和附帶價值。
房地產本身的價值包括居住價值和金融價值。首先,購房者買房後可以享有對自己房屋的處置權、居住權和買賣權。購房者買房後,資金以房產的形式存在。房產還能抗通脹,存款變成房產後,保值性更強。
2019,很多購房者買房是因為房產的附加價值。城市不同區域的樓盤有不同的資源,學校附近的樓盤有教育資源,地鐵站附近的樓盤有便利的交通資源等等。
第二,對城市的歸屬感。
“租房是消費,買房是投資”是我曾經在微博裏看到的壹句話,道出了租房和買房的本質區別。租房時,租客只享有房屋的居住權,隨時可能面臨搬家。
妳在城市裏住得越久,對家的渴望就越強烈。即使妳在壹個房子裏住了五六年,妳可能還是會因為某些原因而搬家。無論妳在城市生活多久,如果妳沒有房子,妳仍然是壹個過客。
買了房子之後,在城市裏就有了壹個自己和家人的家,生活更加穩定,對城市也有了歸屬感。可以隨心所欲的裝修房子,大大提高了生活品質。
2020年,妳是繼續租房還是果斷買房?長期在城市生活的人需要房子,但是買的時間不壹樣。今年城市的住房需求還是很大的,都在等待合適的買房時機。2020年,繼續租房還是果斷買房?業內人士說兩件不容反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