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本市城鎮戶籍3年以上。
2.本市無自有房產,無租住公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含)。
4 .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非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
2.在鄭州市正常繳納養老保險,三年累計24個月以上。
3.在本市無自有房產(戶口所在地房產除外),無租住公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含)。
5 .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 *相同條件
1.保護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除了滿足上述要求外,單身申請人在申請時應至少年滿28歲。
3.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申請人與* * *之間具有贍養、扶養或者撫養的法律關系。
註:新就業大學生(畢業未滿3年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人才引進人員不受戶籍年限、養老保險繳納時限和年齡限制。(人才引進人員指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和通過人才引進落戶的技能人才。)
申請人或* * *與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
1.已購買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的。)或在本市市區享受過拆遷安置補償並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過戶記錄(患有醫療行業標準內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等不可抗拒因素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除外)。
2.在本市市區,擁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後,壹方單獨申請,申請時間距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生效時不滿3年的。
3.各企業認繳出資總額超過654.38+50萬元。
4.購買非營運車輛或2輛(含)以上營運車輛8萬元以上(以車輛購置稅發票上的應納稅額為準)。
5被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單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要求的情形。
中低收入者申請條件:至少1家庭成員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有戶口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無自有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單身人員,除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外,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應當年滿28周歲。
新員工申請條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月工資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倍的;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房。
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條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月工資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倍的;本市市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非本地戶籍證明。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所需材料
本市戶籍
需要鄭州戶口3年。
1,身份證(單身28歲以上)
2.戶口本
3.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死亡(喪偶證明)
4.低保需要提供低保金,低收入需要提供低收入證明。
5、社保表(打印社保表);退休6個多月,在銀行玩。
6、省直單位需提供公積金和養老保險(打印社保表)
7、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6倍。
8.車輛數量8萬輛以下(以車輛購置稅發票金額為準),非營運車輛或2輛(含)以上營運車輛。
9.各企業合計貢獻不足654.38+0.5萬。
非本地戶籍需要資料。
1,身份證(單身28歲以上)
2.居留證
3.養老保險在鄭州市區繳納,3年內累計滿24個月(打印社保憑條)。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6倍。
5.結婚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
6.如果孩子在鄭州上學,需要提供鄭州的學籍證明。
7.車輛數量8萬輛以下(以車輛購置稅發票金額為準),非營運車輛或2輛(含)以上營運車輛。
8.各企業合計貢獻不足654.38+0.5萬。
剛就業的大學生需要提供信息。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後3年內可申請)
1,身份證
2.居留證
3.繳納鄭州市養老保險(打印社保表,不限24個月)。
4.畢業證書
5.學歷證書電子記錄表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