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縣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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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縣2014年度廉租住房申請受理公告
為了妥善開展我縣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14年7月25日開始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工作,根據廉租住房保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現將我縣城區201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受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受理時間
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9月15日止(雙休日除外)。
二、申請對象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方可申請廉租住房:
(壹)家庭成員均具有本縣城區範圍內城鎮(馬頭鎮)常住戶口壹年以上且在本縣城區範圍內實際居住生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縣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標準(人均收入低於(含)1023元/月);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縣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難家庭標準(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0平方米以下)。
(四)無購買四輪(或以上)機動車。
家庭成員相互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三、申請地點及辦事程序
請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戶到居住地社區報名申請廉租住房。經居住地社區受理後報馬頭鎮人民政府審查,馬頭鎮人民政府審查通過後在申請人居住地社區張榜公布,再將公布、審查結果及申請材料報送縣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
特此公告
平果縣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