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租賃糾紛期間房屋是控制的情況下,對於案件具體的影響也不大,房東是可以將該房屋重新出租;
2、在出租房屋時,應當能夠提供對房屋和商鋪擁有合法的權利的文件。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以不動產登記作為其合法所有權的證明。在簽訂房屋或者商鋪租賃合同時,出租方必須擁有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享有出租權。
如果用於出租的房屋屬於利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而出租建築物的,必須先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壹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壹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