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租房的損失誰來承擔?

租房的損失誰來承擔?

法律分析:1。租的房子漏水。如果是房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應當要求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但有特殊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出租人應當維修而沒有維修的,承租人可以先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3.如果漏水是承租方自己造成的,要自己承擔維修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壹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壹十三條租賃物需要維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