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壹類生活區夜間測量大於50分貝,二類生活區夜間測量大於65分貝。只要超過晚上22點或者到第二天6點,就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根據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室外允許噪聲級白天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
2.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妳所說的情況。投訴屬實的,由該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