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的廉租房退出的條件是:承租對象因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保障條件,要求騰退公***租賃住房。也就是說如果承租人提高了收入,就需要退出廉租房。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的規定,承租對象因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保障條件,要騰退公***租賃住房,確無合適住房的,按照市場租金收取。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應當退出而拒不退出的,產權人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而廉租房是不可以購買的,因為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根據房源情況,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收入水平、申請順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輪候排序的規則。可以向各縣、區街道(社區)或鎮政府設受理窗口,統壹委托受理公***租賃住房申請和資格初審工作,方便群眾申請。
擴展資料:
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壹起***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亳州市人民政府-廉租住房和公***租賃住房並軌運行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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