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麽?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退休手續;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二、公積金提取流程:
1.簽署付款協議。買賣雙方簽署貸款資金劃轉支付協議。
2.委托評估。貸款申請人委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對轉讓房屋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書。
3.房屋轉讓。房屋買賣雙方在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稅收征管中心完成契稅繳納手續,取得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
4.貸款申請。貸款申請人持前述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做好貸款面談記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