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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新規定

1、有穩定工作:

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2、收入限制:

收入也有壹定的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3、沒有房產:

申請人和***同申請人在主城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主城區未轉讓住房。

公租房申請流程是什麽?

1、備案,“三房”輪候家庭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現場登記,申請公租房。其他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需經過“三級審核、兩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備案表。

2、意向登記,在項目公告發出後,四種申請家庭(“三房”輪候家庭、其他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無房職工家庭)均需登陸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心的官網,按照相應提示完成登記。

3、搖號,搖號時間確定後,項目屬地住房管理部門和產權單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心)將***同組織搖號,搖號過程由公證部門現場監督,搖號結果和選房順序都會向社會公示。

4、簽約入住,搖號結果公示結束後,產權單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心)將按照搖號順序,分批組織資格審核通過的申請人辦理選房、簽約及入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