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機構間遷移。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明,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域遷移。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受理後提交分局審批。經分局批準,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遷移賬戶的程序:
1.當事人要遷戶口,需要本人或戶主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說明情況,辦理落戶手續,並獲得批準:
2、到遷出地派出所(現戶口所在地)申請遷出,然後開戶籍證明:
3.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妳的理由)到遷入地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申請嵌入:
4、戶政部門核發的《許可證》:
5.持此證遷出戶口,申領證:
6.最後拿著遷移證和身份證去派出所:
7.當事人要遷移戶口,需要本人或戶主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說明情況,辦理落戶手續。
戶口遷移需要什麽條件?
戶口遷移的條件如下:
1.在戶口遷入地租房的,可以申請租房落戶:
2、屬於重點人才,可申請重點群體戶:
3.在戶口遷入地買房的,可以申請買房落戶:
4.屬於投靠三通投資的親屬人群的,可以申請三通投資。
搬出去要上戶口嗎?
可以交給別人處理。戶口遷移涉及三個環節,其中前兩個環節,即辦理準遷和轉戶許可手續,不需要去別人那裏代辦,但最後最好是去有轉戶許可的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時,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戶口登記機關經審查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變更或者更正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