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公租房在什麽情況下退出保障?
1,家庭收入,資產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
2、通過購買、繼承、贈與等方式獲得住房,且不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
3.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情形。
二、違反規定和合同使用公租房的行為有哪些?
1,擅自將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抵押、調換的。
2.擅自改變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功能。
3.擅自毀壞或者裝修已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4.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違法活動。
5.無正當理由閑置公共租賃住房6個月以上的。
6.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支付租金的。
7.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8.存款、股票資金等資產價值超過規定數額或者經審查不再符合擔保條件的。
第三,如何處理違規違約行為?
1.擅自改變已出租公共租賃住房使用功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00元-1000元罰款。
2.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違規違約,不配合監督檢查,情節嚴重的,自處罰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並退回公共租賃住房;逾期不退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邊肖總結:邊肖簡單介紹壹下關於廣州公租房什麽時候退出保障,有哪些違規使用公租房的行為,如何處理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註齊家。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