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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退租需繼續平攤房租嗎

合租退租不需要繼續平攤房租。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買家與房東簽訂的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約履行自己的義務。在履行過程中,雙方要求解除合同,也沒有以此拒絕合同的履行,相反仍按合同的約定,積極為履行合同做準備。根據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壹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壹、租賃合同可以終止的情形

事實上,當租賃雙方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後,都應該遵守合同約定,如約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為解除合同。否則,不但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還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但是,租賃合同要是出現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賃雙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1、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雙方可以租賃合同中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又或者,壹方有解除租賃合同意願,可以與對方協商解除合同,只要雙方協商壹致的,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了;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災、政府政策、社會騷亂等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如出租人強行將租賃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如承租人逾期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出租人提供的租賃物存在質量瑕疵,但拒絕更換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4、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二、租房子如果提前退租剩余的租金要退嗎

1、提前退房房東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為這種情況基本是租客單方面違約,房東有權扣留房租充當違約金。除非房東有《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條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則就需要承擔押金賠償的後果。對於租客而言,在退房之前最好通知房東,和對方協商,爭取減少經濟損失。

2、想提前退房,如果房東無過錯,是可以不退還押金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房東有《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條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則就需要承擔押金賠償的後果。

(1)首先看當初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內,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關約定,壹般情況下剩余租金不退。再看押金的相關約定是合同到期退還,還是單方面違約不予退還。按照合同執行即可。

(2)如合同內沒有以上相關約定,因乙方(房客)提前退房,剩余租金可不退還。租房押金雙方協商解決,是全部退還還是部分退還,雙方達成壹致即可。

三、租房子提前退租怎麽解決

1、和解。

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壹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願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

雕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壹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壹方要求調解另壹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於受理。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

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壹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租房子如果提前退租發生糾紛的話,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