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金華人才補貼政策

金華人才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1.對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生,給予第壹年2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5萬元的生活補助。

2.對“雙壹流”高校本科畢業生,給予每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

3.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給予第壹年1萬元、第二年1萬元、第三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

4.對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給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關於“雙龍引才”新政20條若幹政策的實施細則(試行)》 第壹條 引進人才生活補助

(壹)2020年5月4日(含)(“雙龍引才”新政20條意見施行之日)起,首次從市外引進,在市(區)屬企事業單位(含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就業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各類人才,可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時間享受生活補助,補助期不超過36個月,具體標準為:

1.對申報當年1月1日,不超過45周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博士後、教授、正高級工程師等青年高層次人才,給予第壹年5萬元、第二年8萬元、第三年12萬元的生活補助。

2.對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生,給予第壹年2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5萬元的生活補助。

(二)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從市外引進,在市(區)屬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各類人才,可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時間享受生活補助,補助期不超過36個月,具體標準為:

1.對“雙壹流”高校本科畢業生,給予每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

2.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給予第壹年1萬元、第二年1萬元、第三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

3.對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給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補助。

對2020年起新引進至市(區)屬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浙江師範大學、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金華生源地全日制本科的應屆畢業生,提壹檔享受生活補助。

(三)生活補助與租房補助、津貼補助、安家補助、公***租賃住房保障等政策不可同時享受。已申請市、區高端人才租賃用房、人才公寓的,發放的補助金額需減去租金減免部分。已申請2020年人才來金即時補貼的補足差額。

(四)享受生活補助期間,申請人須在金華市區就業,離金或退休等情況停止補助。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到市(區)屬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可按此標準申請補足差額。

(五)對不符合以上條件其余人員的補貼仍按《中***金華市委 金華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人才創業創新服務浙中崛起的若幹意見》(金委發〔2016〕38號)、《關於印發的通知》(金人社發〔2017〕36號)、《中***金華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6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金人社發〔2018〕98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