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籍證明:父母或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簿、身份證。
2.居住證:居住期限超過12個月的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證。
3.房屋證明:房產所有人提供房產證或購房票據,房產局備案卡;租房者需提供小區認可的租賃合同和業主的房產證或購房票據、房產局的登記卡和購房合同。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領取。
5.小學義務教育階段證書:初中入學需持此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