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房合同怎麽填寫日期
1、租房合同填寫日期可以寫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租房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采用書面形式的或期限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規定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條規定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的流程是怎樣的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的流程: 1、 租賃雙方持第二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後,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6、 收費標準,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賃監證費,租賃雙方各負擔1%。 租房合同填寫日期可以寫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租房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采用書面形式的或期限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