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交稅細則如下:
1、增值稅。個人出租非住宅,即商業房屋、寫字樓,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稅額,要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根據所在的城市不同稅率不同,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房產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均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4、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為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000元的可扣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再按照1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