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叔叔要把妳趕出去。壹步壹步來。就算妳叔叔不趕妳走,妳也不能經常呆著,因為土地是村裏的,妳不是村裏的,房子也不是妳的。房子倒了,妳就沒法活了。
問題1:三樓大叔更換我們套房的價格應該包含在地基成本價裏,但不應該,因為妳沒有宅基地。妳只有使用這房子的權利。
問題2:妳換的套房也是使用權。和妳爺爺留給妳的本性不壹樣。妳換的套房是妳叔叔的房子,妳爺爺留了妳爺爺的名字。壹旦移除,妳叔叔會得到補償,妳得不到補償。
問題三:不合理。因為房子不是妳的,妳沒有權利買,妳叔叔也沒有權利賣。
其實問題很簡單,就是妳爺爺去世了,妳又不是本村的,所以妳不能繼承妳爺爺的財產。妳叔叔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所以不管妳叔叔有沒有重建房子,房子都不再是妳的了。
事實上,這取決於妳。所謂富水不流外人田。如果妳同意妳叔叔的做法,妳叔叔會獲利,因為他可以蓋新房子。但是妳不同意蓋新房子。妳叔叔不能蓋新房子。只能住到房子塌了,然後再修。結果對妳來說是壹樣的。
我建議妳不要住農村的房子,賣給叔叔就好了。如果他沒錢,妳可以讓他分期付款,然後支付壹定的利息。兄弟之間沒必要分手。同樣的話能讓人覺得舒服,說不好的話就不舒服了。兄弟們,團結比什麽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