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加強商品住房轉讓管理。規定新購商品住房(不含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居民家庭,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布之日前已網簽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禁止轉讓。
擴展數據:
深圳的購房新政和新政完善了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規定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執行不低於70%的貸款首付比例;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房證明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離婚前只能為家庭提供1套住房證明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
人民網-深圳:新購商品房3年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