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職工因大病需要從個人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市(縣)二級醫院門診辦公室蓋章確認的壹年內重大疾病門診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支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申請人與患者關系的原件及復印件;
4.儲戶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
5.需要從夫妻雙方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支取金額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