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補貼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可申請享受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1、我縣瀧泊鎮5個社區、陽明山管理局及瀧泊、五星嶺、打鼓坪3個國有林場轄區範圍內非農常住戶口。
2、低保戶或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7920元)。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3平方米。
4、申請人家庭目前尚未享受政府以實物配租方式保障的家庭。
二、補貼標準
1、補貼標準:每戶每年的補貼標準為1人戶480元、2人戶600元、3人戶820元、4人戶940元、5人戶1060元、6人戶及以上1180元;
2、保障面積標準: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
3、保障人口數:以戶口簿登記的直系親屬為準。
三、補貼期限
2014年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