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公租房申請理由

公租房申請理由

壹、公***租賃住房申請理由

(壹)申請人登錄系統在線填寫申請信息,並根據系統的提示,預約到區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的時間。

(二)區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審:

1.受理並審核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補交材料的,補交後初審。

2.比對申請人所錄入的信息與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的信息是否壹致。

3.結合系統端口所反饋的社保、擁有房產、轉讓房產、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進壹步審核並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三)初審符合公***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由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並上傳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終審;不符合公***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四)市主管部門終審。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核查有關條件,包括婚姻、戶籍、住房及宅基地、購房補貼、區級政策房等。

(五)終審符合公***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六)按季度更新並公布輪候冊。

二、公***租賃住房申請流程:

1、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申請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和申報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

2、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社會保障、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和申報材料以及戶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進行審查。

3、經審查合格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並公布核實結果。

4、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審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請及有關申報材料壹並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5、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並公布核實結果。

6、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照輪候規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

7、輪候到位的申請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住房範圍內,自行選定具體的住房,並按規定簽訂租賃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