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如同確認其它民事法律行為壹樣,必須具備壹定的法律要件。壹般情況下,只要經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免責條款,不違及社會公***利益,法律是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的,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2、必須符合社會公***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責條款的訂立,必須要保障公民及親友的生命健康、名譽、榮譽、財產等免受損害,必須維護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和利益,否則無效。
3、必須合理分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益與風險。合理分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益與風險是免責條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4、其他的材料: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