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人手寫申請。
(二)申請人及申請人(家庭成員或共同承租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
1,已婚者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單身、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出具單身證明;
3.離婚人員:離婚協議,法院判決的房產分割證明。
(四)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1.工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收入證明,12月工資存折明細,銀行對賬單;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樓領導+居民代表證明+住宅小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應出具學生證和學校證明。
(五)財產證明
1.戶口性質證明。
2.出租房屋的家庭或個人,以及房屋登記證明。
二、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至少18歲。
2.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
3.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額的無房人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畢業後就業並在主城區城市等地工作的無房人員。但直系親屬有能力在主城區提供住房救助的除外。
擴展數據: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由各類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其他方式,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它是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租房不是個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業單位所有。以低於市場價或承租方能夠承受的價格出租給新入職的員工,包括壹些剛畢業的大學生,也包括壹些退休人員和殘疾人。還有壹些群體是從外地遷移到城市打工的。
參考資料:
公共* * *出租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