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簽合同就交了租房押金能退款嗎?
租房時,可與房東協商退還押金。如果房東不同意退押金,正常情況下是不能退押金的。
二、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履行前支付的壹定數額的貨幣或替代物作為擔保。
其特點主要包括:
1.存款是次要的。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失。
2.定金的設立是切實可行的。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在沒有實際交付定金的情況下,只有當事人約定了定金,定金擔保才能成立。只有當合同當事人實際向對方交付定金時,定金才能成立。
3.押金是預付的。
只有在合同成立並交付後才履行,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所以押金是預付的。
4.押金有雙重保障。
即合同雙方的債權同時得到保障。也就是說,如果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定金就會喪失;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當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21 1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關於存款的相關法律有哪些?
1,我國民法典規定: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保證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支付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實際支付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
2.《擔保法解釋》規定:
第壹百壹十五條當事人約定支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的擔保的,支付定金的壹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壹百壹十六條當事人約定將支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重要條件的,支付定金的壹方不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主要部分已經履行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壹百壹十七條定金支付後,支付定金的壹方可以解除主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損失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可以解除主合同,並支付雙倍定金。主合同終止後的責任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第壹百壹十八條當事人交付了留置款、保證金、定金、合同款、定金或者定金,但未約定定金性質,當事人主張提存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壹百壹十九條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取定金的壹方提出異議,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壹百二十條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以適用定金罰則。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壹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則應根據未履行部分與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收取定金違約金。
第壹百二十壹條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物金額百分之二十的,對超過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