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納稅人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至契稅繳納之日(即契稅完稅證明或繳款書開具之日)三年內,必須辦理減免稅、退稅手續。
2.在已購公房出售前後壹年內購買新房,即納稅人簽訂購房合同與簽訂出售公房合同的時間不能超過壹年。
3、出售公有住房與購買必須是同壹人或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或夫妻關系。
如何申請退稅
1,在場的人
1)買方本人
2)購買人不能親自到場的,委托他人到場的需提供委托書等身份證明文件。
2.退稅地點
新購商品房所在區地稅部門。
註意:並不是所有的稅務所都能辦理退稅業務,最好提前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3.處理退稅流程
不同市區退稅的業務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以朝陽為例。辦理退稅,需要先網上預約。預約成功後,可攜帶資料到朝陽地稅部門辦理退稅。
4.退稅所需信息:
1)已售公有住房房產證復印件1份;
2)《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在建委檔案部門加蓋“已轉讓”印章);
3)出售公有住房取得的《稅務機關開具的統壹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新購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新購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加蓋印花稅)。已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只需復印抵押合同主要內容)和產權證復印件;
6)二手房新購時稅務機關開具的統壹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新購房屋繳納的契稅票證原件1份;
8)公有住房買賣雙方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雙方均需復印);
9)與契稅納稅人同名的北京工商銀行實名制存折、活期賬戶、個人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不少於50元)原件及A4紙三份(復印件為存折第壹頁);
10)公房出售方與購買方為同壹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出售公房的人與購房人不是同壹人的,提供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出售公房的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為1。附加要求:
壹、夫妻關系需要結婚證或戶口簿。
直系親屬需要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